附有消防阀的消防总管
| 产品编号 | 336057P |
| 标识内容 | 附有消防阀的消防总管 |
| 产品类型 | 船用自发光标识贴 |
| 执行标准 | - |
| 品牌 | SETON赛盾 |
| 规格尺寸 | 150x150mm |
| 销售单位 | 个 |
附有消防阀的消防总管标识(336057P)说明
附有消防阀的消防总管标识(编号 336057P)在分类上属于船舶常用安全标志,用于在船舶及海上设施上以标准化图形传递「附有消防阀的消防总管」这一安全信息。与普通告示牌不同,本标识遵循 IMO 决议 A.1116(30) 确立的图形符号体系,使不同国籍、不同语言背景的船员在应急状态下也能获得一致的视觉指引。
本产品采用船用长余辉蓄光材质制作,标示内容为「附有消防阀的消防总管」,规格 150x150mm,执行 IMO 相关规定。在常规舱内照明条件下即可完成蓄光激发,断电或烟雾遮蔽时仍能提供持续视觉引导,这是普通反光或非发光标牌无法替代的核心差异。
技术参数
- 产品编号:336057P
- 标示内容:附有消防阀的消防总管
- 规格尺寸:150x150mm
- 执行标准:IMO 相关规定
- 发光类型:长余辉蓄光(稀土铝酸盐体系,无放射性、不依赖电源)
- 持续发光时间:不少于 12 小时(标准光源激发后,于全黑环境下保持有效辨识)
- 使用温度:约 -30℃ 至 +70℃,适应机舱高温与开敞甲板低温工况
- 背胶工艺:高粘性压敏胶,适用于钢板、涂层板材等船用常见基材
标准依据与合规要点
本系列汇集了船舶安全标志中的高频选用规格,覆盖救生、消防、脱险通道与禁止行动等主要类别,选用逻辑遵循 SOLAS 与《国际救生设备规则》(LSA Code)、《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》(FSS Code) 的强制要求,并结合中国船级社检验实践中的常见配置方案。 对于新造船,建议在船舶建造初期即制定全船安全标志布置图,将每一处标识的编号、安装高度、张贴方向与朝向纳入统一的图纸管理体系,避免后期零散张贴导致方向指示中断或高度参差不齐。对于营运船的更新改造,则应优先替换已出现褪色、翘边、亮度衰减的存量标识 —— ISO 17398 与 IMO A.752(18) 建议按明确的使用年限或实测亮度的方式进行轮换,切勿以「看起来还能看见」作为判断标准,因为在全黑环境下低于 0.3 勒克斯的光强已无法提供有效的逃生指引。
安装位置建议
应张贴于对应遥控阀的操作手柄或就地控制面板的相邻位置,并标明所控制的处所名称,例如机器处所、货物处所或起居处所。施工时应先以无水乙醇或专用清洁剂去除张贴面的油污、盐分与浮锈,待表面完全干燥后揭去离型纸,自一侧向另一侧逐步压贴并用软质刮板排尽气泡。最后沿边缘加施中性硅酮密封胶,在潮湿或冲洗频繁的处所可显著延长使用寿命。
适用场景
适用于机舱、货舱、起居处所及危险区域的消防布置。此外,本标识亦可用于需要同等级别应急视觉指引的陆上工业装置、石油化工设施与地下空间。
常见问题
Q:该标识能满足消防设备处的港口国检查要求吗?
A:标识样式须与船级社或型式认可图册一致,张贴后建议在船上留存少量备品,以便在检查中因污损需要即时更换。
Q:附有消防阀的消防总管标识如何进行日常维护?
A:建议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季度巡检清单,重点检查三项:表面是否完好无翘边剥离;在全黑环境下(或遮蔽自然光后)发光亮度是否仍均匀可见;标识信息是否与现役设备布置保持一致。任一条件不满足即应更换,切勿以日间可见度作为判断依据。




